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企业石拉乌素矿井及选煤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企业石拉乌素矿井及选煤厂
二、建设单位: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企业
三、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札萨克镇门克庆嘎查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五、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2日- 11月18日(20个工作日)。
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 乔俊力
电 话: 15714778096
邮 箱:hsmyysb@163.com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企业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