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相关规定,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企业于2019年11月22日在项目所在地召开了伊金霍洛旗疏干水综合利用-石拉乌素至高勒庙输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参加验收的有方案编制单位、建设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企业伊金霍洛旗疏干水综合利用-石拉乌素至高勒庙输水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伊金霍洛旗疏干水综合利用-石拉乌素至高勒庙输水工程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在兖矿集团有限企业网站. 公开验收情况,详见附件。
公开时间:2020年3月6日至3月25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 梁中东
联系电话:13705375183
报备单位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水利局
联系电话:0477-8975122
附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企业
20 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