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48号)的规定及要求,现将贵州黔西能源开发有限企业青龙煤矿(变更)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首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述
贵州黔西能源开发有限企业青龙煤矿(变更)项目位于毕节市黔西县谷里镇,设计开采规模120万吨/年,服务年限53年。开采原煤经筛分、破碎后送贵州黔西中水发电有限企业(黔西电厂)。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共三个井筒,采用综采采煤工艺,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矿井布置有工业场地和煤矸石转运场。工业场地内设置有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高效煤泥水净化器等污染防治措施。初期煤矸石转运场已覆土绿化,现有煤矸石转运场建有淋溶水收集系统,收集后的淋溶水泵回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环保总投资1939.05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贵州黔西能源开发有限企业
2、联系人及电话:邵刚 184085718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贵州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企业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糖果派对判断出奖规律集团有限企业网站:/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邮箱:shaogang19770517@163.com
2、邮寄地址:贵州黔西能源开发有限企业青龙煤矿
六、公众信息反馈时间
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11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